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22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8-13
工作地点: 巴中
公告详情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5〕151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5〕10号)要求,平昌县202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医疗卫生辅助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年限
(一)招募数量及岗位。本次计划招募2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平昌县2025年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服务期限。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服务时间为1年。
二、招募对象
应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优先招募。
三、招募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自愿从事医疗卫生辅助岗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年龄截至本次公开招募报名首日(2025年8月12日)。
四、招募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至8月13日(上午9:00-12:00,14:00-18:00);报名地点:平昌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逾期不再受理。
2.选择岗位。报考者要仔细查阅本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职责、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必须如实、准确填写《平昌县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报考者应按照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信息填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
4.资格审查资料。
(1)《报考信息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5)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带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服务协议》及年度考核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一张两寸证件照片。
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在平昌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本次招募开考比例形成差额即可,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未形成差额的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
1.考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总分为100分,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即为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下称入围人员);若该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按照脱贫户、零就业家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学历、资格等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员,仍相同的,以加试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由平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五)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签订服务协议
招募计划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七)岗前培训
由用人单位建立规范岗前培训制度,针对招募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统一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保障
(一)人员管理和培养。用人单位负责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日常管理,要依法为招募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加强招募人员的带教和培养,多措并举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二)待遇保障。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可根据本地经济水平适当浮动,所需资金由医疗卫生机构统筹解决。财政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对同级医疗机构按2万元/人/年给予补助,对同级公共卫生机构按4万元/人/年给予补助。
(三)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招募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2.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解除协议。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八、咨询电话
招引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平昌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827-6222630)。
附件: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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